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2017/04/03 20:39:10) 新闻来源:麦积区财政局 作者: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麦政发〔2017〕34号)


各镇人民政府、道北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5日

 

天水市麦积区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了做好我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财农二〔20176)、《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扶贫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紧急通知》(甘财农二〔20167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00号)、《天水市财政局、天水市扶贫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天财农〔2016740号)、《天水市麦积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麦政发〔2016136号)精神,结合《天水市麦积区十三五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天水市麦积区精准扶贫“1+18”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为遵循,牢牢把握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为投向,以贫困村项目资金需求为重点,通过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着力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年内减贫1.3万人以上,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遵循规划原则。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遵循《天水市麦积区十三五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和区委、区政府年度脱贫攻坚安排部署。

二是量力而行原则。以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区级财政可投入资金为来源,制定年度整合资金计划。

三是需求为先原则。年度整合资金使用和安排,以先期项目资金需求为前提。

四是突出重点原则。项目布局以计划减贫人口为对象,以预脱贫村为重点。

五是阶段完善原则。本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使用方案,采取分阶段方式逐步完善。

三、整合计划

2017年初步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888万元。由已到位可纳入整合计划财政涉农资金、预计到位可纳入整合计划财政涉农资金、区财政预计用于扶贫资金三部分构成。

(一)已到位可纳入整合计划财政涉农资金14822万元

1.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803万元;

2.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1904万元;

3. 中央水利资金1592万元;

4. 农业综合开发1373万元;

5.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建设853万元;

6. 以工代赈资金297万元。

(二)预计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的财政涉农资金7580万元

1. 水利资金1000万元;

2. 危房改造资金1500万元;

2. 预计到位可整合交通资金3080万元;

3.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2000万元。

(三)预计区财政用于扶贫资金5487万元

1. 增量资金2987万元;

2. “一事一议项目配套资金1440万元;

3. 危房改造配套资金296万元;

4. 省市美丽乡村配套资金566万元;

5. 公共服务运行配套资金198万元。

四、建设内容    

根据初步资金整合计划,结合年度脱贫攻坚任务,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初步计划投向344村。   

1. 通自然村道路硬化184.6公里;

2. 农村危房改造1074户;

3. 节水灌溉工程11处;

4. 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08处;

5. 卫生室8座;

6. 村级阵地20处 ;   

7. 巷道硬化273.99公里;

8. 排水渠硬化13.7公里;

9. 太阳能路灯2940盏;

10. 护坡及山洪治理5处;

11. 堤防工程4处 ;

12. 桥(附属工程)9处;

13. 产业区道路17.7公里;

14. 高标准农田建设0.91万亩;

15. 全膜双垄沟玉米种植4万亩;   

16. 种植业(建园、食用菌、中药材等)4370亩。

五、资金使用

以项目为单元将建设内容归类,根据项目包含内容安排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项目归行业部门负责实施。

(一)通自然村道路项目

1. 建设内容:硬化道路184.6公里。 

2. 资金需求:9182万元。

3. 资金安排:已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建设资金853万元,预计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的交通、扶贫、财政等资金8329万元。

4.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

(二)危房改造项目

1. 建设内容:改造D级危房1074户。

2. 资金需求:1863万元。

3. 资金安排:已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362万元,预计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危房改造资金1501万元。

4.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三)产业发展项目

1. 建设内容:产区道路建设17.7公里,果树建园4370亩,食用菌及中药材种植等。

2. 资金需求:888.75万元

3. 资金来源:已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财政扶贫专项788.75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

4.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局。

(四)节水灌溉项目

1. 建设内容:实施节水工程11处。 

2. 资金需求:资金1592万元。

3. 资金安排:已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水利专项资金1592万元

4.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  

(五)旱作农业项目

1. 建设内容:全膜双垄沟玉米4万亩。

2. 资金需求:104万元。

3. 资金安排:已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财政扶贫专项104 万元。

4.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

(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 建设内容:建高标准农田0.91万亩。

2. 资金需求:1373万元。 

3. 资金安排:已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1373万元。

4. 责任单位: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七)村卫生室建设项目

1. 建设内容:建农村标准化卫生室8处。

2. 资金需求:资金73万元。

3. 资金安排:已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财政扶贫专项73万元。

4.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八)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 

1. 建设内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308处。

2. 资金需求:资金3866.5万元。

3. 资金安排:已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扶贫专项资金3866.5万元。

4. 责任单位:区文广局。

(九)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1. 建设内容:村庄道路硬化153.3公里、村庄排水渠硬化600米;护坡及山洪治理3处,桥(附属工程)8处。 

2. 资金需求:资金4712万元。

3. 资金来源:已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   3401.5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97万元,区财政预计用于扶贫资金1113.46万元。

4.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局。

(十)一事一议项目

1. 建设内容:硬化巷道119公里,排水渠13146米,安装路灯2940盏,挡土墙1100立方米,人饮管道1500米,护坡2,吊桥1座。

2. 资金需求:资金3441万元。

3. 资金安排:已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资金1904万元,区财政预计用于扶贫资金1537万元。

4.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十一)村级阵地建设项目

1. 建设内容:基层组织阵地20座。

2. 资金需求:资金 793万元。

3. 资金安排:已到位可列入整合计划财政扶贫专项207万元,区财政预计用于扶贫资金586 万元。

4.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六、工作职责

(一)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依据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使用方案的审核、备报工作,下达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批复部门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年度资金整合计划和建设内容。

(二)区扶贫办:负责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的牵头组织协调。协同财政部门制定年度使用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年度使用方案,对年度计划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质量组织日常检查。

(三)区发改局:负责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立项工作。

(四)区土地局:负责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用地审核或有关手续办理工作。

(五)区环保局:负责全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工作。

(六)区财政局:依据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整合资金预算调整、核拨、区级资金落实,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会同相关单位编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按季报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进展情况。

(七)精准扶贫“1+18”实施方案成员单位: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编制部门年度整合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建设相关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相关程序,会同乡镇组织项目工程实施,把好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资金报账工作,健全项目建设相关资料

(八)各镇人民政府、道北街道:为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项目实施落地主体。按照区政府下发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及行业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年度项目实施落地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其办公室负责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日常工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精准扶贫“1+18”方案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整合资金项目工程按程序、按规范、按要求实施。镇党委书负责整合资金项目工程实施落地工作。

(二)加大监督力度。区政府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日常监督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对口负责监督本行业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跟踪问效。

(三)开展绩效评价。扶贫办牵头,财政、发改部门参与,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绩效评价,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绩考核。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贫困村给予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