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
(2018/07/04 15:03:00) 新闻来源:麦积区财政局 作者:

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基本情况

区财政局是区政府主管财政经济的职能部门,承担着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提速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和调节经济运行质量的重要职责。机关内设13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社保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农业股、会计股、外事股、经建股、综合股、企业股、税政股。辖9个职能单位,其中:正科级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财监局、非税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融资担保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为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资评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2个,为亚行办、信息中心。现有人员编制111人,其中:机关公务员编制14人、机关后勤编制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37人、事业单位编制58人;机关在册人数93人,其中:正科级干部6人(在职4人),副科级干部17人(包括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职员65人,工人5人。

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区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各乡镇预算的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 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和实施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需要区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七)负责制定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和保值增值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监督工作,确保国有 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事 务所业务;按规定管理区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财务活动。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 
    (九)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全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