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叶昊鸣)记者26日从应急管理部了解到,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强调近期各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加之“五一”节和汛期即将来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加大“五一”节期间重点交通运输企业、车船、路段或水域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特别要突出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加强对旅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险的以及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时封闭、停止运营;突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等重点防控对象;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这位负责人要求,要强化矿山和尾矿库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强化对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等的巡查监控和码头、渡口的安全检查,严禁各类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在恶劣天气下违章冒险航行;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地质勘探、油气井场、施工工地、生产厂房采取防范措施;遇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
这位负责人强调,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地震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