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9%
(2018/03/10 15:59:01) 新闻来源:统计局网站 作者:

2018年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9%。其中,城市上涨3.0%,农村上涨2.7%;食品价格上涨4.4%,非食品价格上涨2.5%;消费品价格上涨2.5%,服务价格上涨3.6%。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2.2%。

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1.1%;食品价格上涨4.4%,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上涨1.4%,服务价格上涨1.0%。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3.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09个百分点。其中,蛋类价格上涨22.5%,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17.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7个百分点;水产品和鲜果价格均上涨8.7%,合计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3.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5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7.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0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均上涨。其中,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居住价格分别上涨6.0%、3.7%和2.2%,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8%和1.7%,交通和通信、衣着价格分别上涨1.5%和1.1%。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3.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93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18.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7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8.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5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6.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9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一降一平。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交通和通信、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8%、0.9%和0.4%,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0.3%和0.1%;衣着价格下降0.6%;居住价格持平。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居民消费价格统计调查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等8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8.8万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